一、 指导思想
我校2005年的招生工作,要根据首都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的形势,主动适应行业、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生产、服务、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对人才的需要,主动适应学习者继续学习的需要,保证远距离开放教育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格局中健康发展。
二、学制
1.按照市教委《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意见》(京教职成[2000]6号)精神 ,学习期限为2—6年。
2.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中专教育接轨项目,中专阶段2年加开放教育专科3年。
3.三年制业余学习。 招生专业主要课程设置
三、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
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纪守法,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劳动者和社会青年均可报名。
无本市户口,但能坚持学习,符合上述规定者,也可报名。
各专业均实行登记入学。
四、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
秋季新生,开学时间为2005年9月。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新生备案手续。
报名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(户口簿)、初(高)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B5纸一张),到各招生办学单位,交验证件,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,用于学员证和学员卡片。
五、教学方式及考核发证
学校采用视听和面授多种教学形式,学员学完所学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),经考核合格,由学校发给市教委印制,学校验印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
六、办学单位联系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