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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守则
北京电大考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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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考生守则  
  1.考前15分钟(首场考试为20分钟),考生持考试通知单、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规定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座号处,以便核验。

2.开考30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;开考30分钟后,方可交卷离开考场,出场后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。

3.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,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,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已经带入考场的应按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存放或关机。开卷考试科目,考生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、资料、笔记本进入考场。

4.考生领到试卷后,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、有无破损,若发现试卷有差错可举手向监考员报告请求换卷,再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姓名、座位号等有关内容。

5.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
6.不得在试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以外答题,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(除画图或填涂答题卡以外)答题,不得使用涂改液(带)、胶带纸,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和答题无关的标记。

7.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,不得吸烟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。

8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,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,不准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、交换试卷、草稿纸等。

9.考生提问先举手,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。对试卷有疑问只限于字迹不清、缺页、卷面破损或污染。

10.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反扣在桌面上,再举手提出,经监考员允许后再离开考场,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。

11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须立即停笔,将答卷反扣在桌面上,静候收卷。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确认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。

12.考生不得将试卷、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。

13.由于特殊原因,考生同时应考两门科目,其中一门科目需留考,考生必须服从安排,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,否则留考无效。

14.对违反考生守则的考生,按照《北京广播电视大学考生违纪处理规定》处理。